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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经纪业务突围有三难
尽管国内证券公司采取了一系列应对危机的举措,但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并未出现明显改观,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整个证券市场经纪业务的规模在萎缩,而新的业务收入来源还未建立,证券公司经营的外部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为促进经纪业务的发展,必须尽快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尽快完善证券经纪人法规制度。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我国还未从法律上对证券经纪人进行明确定位,证券经纪人与证券公司和投资者的法律关系缺乏明确的界定,经纪人的执业资格和管理方面没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经纪人专业素质的高低和个人道德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券商的声誉。经纪人在操作上出现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券商形象,甚至产生复杂的纠纷。尤其是对于社会经纪人开展业务中所引起的风险,如道德风险、工作失误、业务纠纷,其法律责任哪些应有证券公司承担,哪些应由个人承担,需要法律明确。
二是经纪人的发展环境问题。与国外证券市场不同,我国的证券市场从一开始就没有建立经纪人体制,中国投资者习惯于自己操作买卖股票,经纪人制度要得到投资者的认同需要时间,加上市场行情影响,经纪人开展业务的难度较大。与保险经纪人不同的是,证券经纪人营销的不是产品,营销受到空间的限制,证券经纪人开发来客户如果不进行交易,也无法获得报酬。
三是经纪人报酬问题。经纪人的工资目前没有明确出处,经纪人的收入是从券商的佣金收入中分成,这就涉及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征缴问题,经纪人的基本工资要交所得税,增加了券商推进经纪人制度的成本。
四是在经纪人人员遴选、管理、培训以及分配制度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增强经纪人的归属感,提高凝聚力,降低流动性,增强约束力也是证券公司在推进经纪人制度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证券公司开发新产品新业务创造环境。作为证券公司来说,面对不利的形势,普遍加强了市场营销,但营销需要产品,由于产品的缺乏,没有新产品就很难吸引新客户。但从政策层面来看,为了控制风险,对证券公司推出新产品、新业务有比较严格的限制,这在客观上限制了券商的创新能力。2002年以来,管理层为拓宽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推出了一系列政策,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明显拓宽,如允许证券公司分别控股和参股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允许证券公司参股期货公司等等。但是应该看到,这些新业务能够给证券公司带来的盈利还非常有限,证券公司新业务的范围还十分狭窄,业务创新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宽,比如外汇业务、个人黄金交易业务、保险经纪业务等。在产品创新方面,管理部门也有必要创造更多的便利条件,鼓励创新,积极试点,总结经验后再推广。
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交易主要产品有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券、基金等品种,相对于成熟证券市场,交易品种十分单调,一些国外市场上十分成熟、十分普遍且适合中国市场的交易新品种应尽快推出,比如备兑认股权证产品,在国内证券市场完全具备推出条件,有必要尽快研究进行试点。
对营业部的管理体制应因时而变。证券公司总部对营业部实施有效管理,降低营业部经营成本,是经纪业务经营管理的关键。总部对营业部既要能控制风险,又要保持灵活性,发挥整体优势。建立区域性中心,统一营业部的交易、清算、财务、电脑等后台业务,可以节省席位费用和卫星报盘系统的费用,可以节省固定岗位人员,对于降低营业部经营成本和控制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实现营业部职能向客户服务和产品营销转型。尽管这种经营模式有诸多优点,但现有的监管体制制约了营业部统一后台工作的推进。
(巨潮咨讯) 2003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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