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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结构 防范风险——张汉林教授谈入世后我国证券业的应对措施
2001年11月3日
市场报
张汉林,经济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全国高等院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世界贸易组织中心执行主任。自1995年完成国家级、省部级、大型跨国公司委托研究项目10多项,出版了10多部专著,主要著作有《关贸总协定条款研究及应用》、《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贸易》、《经贸竞争新领域》、《经济增长新引擎》、《世贸组织知识读本》、《世贸组织与未来中国》、《经济全球化、世贸组织与中国》、《中国与世贸组织知识疑难问题解答》、《世贸组织问题解答》、《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强国之路——经济全球化与中国的战略及政策选择》。主编的《关贸总协定大辞典》获1993年“全国优秀教育图书奖”及金钥匙奖,《国际服务贸易》、《经贸竞争新领域》获全国外经贸研究最高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优秀专著奖,《论出口退税》获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优秀论文一等奖,《中国与世贸组织知识疑难问题解答》获2000年全国高校优秀畅销书奖。2000年聘为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世贸组织法律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本月中旬,随着多哈第四次部长会议的结束,中国将成为WTO大家庭的正式一员。中国加入WTO之后,将面对诸多的机遇与挑战,而证券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入世后也同样机遇与挑战并存。如何正确认识入世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面对挑战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业通过何种有效途径提高自身竞争力,是当前业内人士较为观注的问题。为此,本报记者就入世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及对策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世贸组织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汉林教授。
张汉林认为,入世后中国将根据世贸组织规则以及本国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以及监管能力渐进对外开放国内证券市场,并逐步放宽法律政策及对上市公司到境外直接触资、投资者进行境外发行证券交易以及证券经营机构到境外开展业务的限制,从而必将推动我国证券市场逐步走向国际化,并发展成为全球证券市场的有机组织部分,入世对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有着积极影响。他说,随着国外投资银行、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证券市场后,将增强证券市场承接上市公司的能力,扩大证券市场规模,有利抵御市场风险。将促进上市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经营业绩,有助于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国内证券公司业务经营走向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增强其国际竞争力。同时中国证券监管机构将更注重利用证券法律、法规以及经济手段进行证券市场基本建设,引导其健康快速发展,从而逐步实现证券市场监管的市场化。
张汉林在充分肯定WTO为我国证券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指出,入世也将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诸多挑战。他说其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首先,随着中国入世后逐步开放证券市场,这将会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传导机制,使中国证券市场易受国际金融和经济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加大金融监管的难度;其次,入世后中国证券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加大,证券监管机制有必要加强如何抵御国际证券乃至整体金融市场风险,如制定相关制度管制国际游资,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等。此外,入世后运作规范的外国投资银行和具有投资理念的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证券市场后也要求证券监管机构相应改变其目前的监管模式,加快市场化改革进程。最后,随着入世后中国证券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国家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必将得到加强,随着中国融入一体化的国际资本市场,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将受国际政治经济因素的影响,因而国家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应通盘考虑国内、国际因素,难度有所加大;另外,入世后外国证券经营机构可逐步进入中国从事证券服务业,而国内证券经营机构在资产规模,公司治理结构,业务创新能力等方式与外国证券经营机构相比差距较大,且属于准寡占市场的中国证券业务市场行业进入壁垒较低,因此,入世后中国证券经营机构将会受到冲击。
谈及我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业在入世后应采取何种措施以应对入世对中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业的挑战时,张汉林指出,我国证券公司与证券业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高自身竞争力:一是剥离不良实业性资产并清理不良债权及非证券股权,盘活沉淀资产;二是进行行业内资产重组,以形成规模经济,并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三是积极开拓公司并购,财务管理等业务,并开发新型金融衍生产品,努力实现业务多元化,同时注重形成自己的经营特色;四是完善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并建立高效的风险控制制度,以减少“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并降低证券公司经营风险;五是积极与国外证券公司合作开展国际业务,并与进入中国证券市场从事证券服务的国外著名投资银行组建中外合资投资银行,以从其管理模式、经营理念以及金融业务创新中吸取经验;六是积极探索证券公司上市,以利其扩充资本金,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进行资产重组。
其次,我国应分阶段、有步骤地渐进开放国内证券市场。依据《服务贸易总协定》逐步自由化原则,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本国金融业又属于幼稚产业,可采取渐进式开放证券市场的策略,以使证券市场的开放与本国金融发展水平、金融监融能力和经济承受能力相协调,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完善国内证券市场,有限地开放证券市场,具体而言,应建立和完善金融立法、金融司法和金融行政体系,并大力发挥市场自律功能,努力培育具有投资理念并规范运作机构投资者,造就一批具有客观,独立精神的证券中介机构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与此同时,探索通过建立中外合作或合资基金,引导国外机构投资者适度介入中国A股市场,在鼓励外国投资银行参与中国上市发行境内和境外上市股的同时创造条件促进中国证券公司介入相应业务,鼓励业绩优良的证券经营机构以到境外设立代表和分支机构形式参与国际证券经营,并推荐更多的中国企业赴海外上市。
第二阶段,有条件地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A股、B股市场信息上市,放宽外国投资和证券中介服务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的限制,有条件地批准外国独资投资银行从事离岸证券业务,有条件允许国内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从事境外发行证券交易,实现A股市场对外资有限开放,为A股市场和B股市场最终合并奠定基地。
第三阶段,A股市场与B股市场最终合并,在证券投资、证券发行和证券机构方面中国证券市场基本实现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融入一体化的全球资本市场。
再次,中国应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尽快制定《投资基金法》,使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趋向理性和规范,加快投资基金的产权及治理结构改革,推动新基金的发行,促进单个投资基金并探索组建中外合资投资基金;提高保险公司入市购买基金券的资金比例,逐步放宽对保险基金自由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投资所施加的限制;培育养老基金,以通过建立个人账户积累的基金为主,逐步允许这部分资金自由入市。
本报记者 杜萍
市场报(200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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