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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FSI中国资本市场论坛(1999年度)
一、基本情况
1.时间:1999年1月17日
2.地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3.主办单位:由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证券报社主办;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承办;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和协办。
4.主题:保护投资者利益与建立公正的市场秩序
5.与会人员:来自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计季、中国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计署、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金融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在京各大券商、新闻单位的代表近160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
二、大会发言摘要
会议认为,中国证券市场经过八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证券市场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中国经济成长的重要力量,其在全社会中的资金配置比例正在逐步提高。《证券法》的出台,奠定了证券市场在中国经济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专家们认为,在充分肯定中国证券市场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证券市场作用和地位日益凸显的大背景下,其所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严重。如果对这些日益严重的问题缺乏深刻的认识,不进行彻底解决,其后果将严重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甚至有可能影响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专家们认为,目前最严重的问题莫过于虚假信息披露,以及由此引起的对投资者的恶性误导。专家们调强,建立公正的市场秩序,创造透明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应是1999年中国证券市场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
会议认为,证券市场的灵魂是信息公开性,特别是上市公司信息的公开性。它是维系证券市场“三公”原则的基石,是投资者利益最重要的保障机制。没有信息的公开性,证券市场就不会有公平,就不可能形成公正的市场秩序,投资者正当、合法的权益就必然会受到侵害。所以,要做到信息的公开性,使投资者利益能在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中实现,必须解决好以下几个方向的问题:(1)必须从法律和制度上杜绝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过程中的虚假包装行为。不能再搞“捆绑上市”。(2)必须逐步改革现行的证券发行制度,其改革的方向是:从审批制到核准制再到注册制。(3)应建立动态化的信息监管机制,建立上市公司信息的有效制度。(4)规范上市公司并购与重组行为,严厉打击假并购、假重组的行为。 (5)必须在法律上和利益上严惩证券市场上的恶性欺诈行为,并建立相应的、对相关责任人具有连带责任的民事赔偿制度。(6)必经制定出一个有利于证券市场效率提高的产业政策,并适当增加资产规模、财务标准和产业政策等都符合要求的、有良好信誉的非国有企业上市。(7)必须造就一批具有客观、公正、独立和尽责精神的证券中介机构,它们是公正市场秩序的基本维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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