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理性对待股权分置
|
|
2005年03月11日
13:59 证券时报 顾惠忠 |
“尽快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辽宁代表团,李进巅代表发出了这样的呼吁。在资本市场成为代表委员关注重点的时候,股权分置也就成为代表委员屡屡谈及的问题。与此同时,两会之外,有关股权分置的议论仍在延续。
“能把振兴资本市场的希望完全放在股权分置上。”政协经济界的一位委员说,现在有种议论认为,股权分置是资本市场所有问题的根本所在,这种认识是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股权分置是我国资本市场突出的一个问题,但我国资本市场制度性缺陷中还其它一些问题,股权分置不是“唯一”,股权分置解决后也不会万事大吉。如国有股东仍有可能是大股东,大小股东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现象不会随之消失,公司治理也不会一天之中得到有效的完善。这位委员说,市场上有些人看问题真是简单。有关方面不是为解决股权分置而解决股权分置,是从治理资本市场制度性缺陷角度着手的。
市场上有舆论,认为股权分置会给市场带来冲击。他们大概以为,股权分置意味着所有的非流通股全变成流通股。但是,国资改革的方针政策明确表明,出于国家安全和经济战略等方面的考虑,国有资本将对一些基础资源性的行业和战略型的行业控股。既然要控股,国有大股东就不会将手上所有的或大部分非流通股份转换成流通股份。即使民营大股东也会出于对上市公司的控制,为了防范恶意收购等现象的发生,也不会将所有的非流通股份变成流通股份。
两会上,也有政协委员担忧大股东借股权分置之机变现套利,从而对股价形成冲击。监管部门的委员告诉他,早就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一旦实施股权分置方案,会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对大股东的减持速度等进行控制。看来,投资者的一些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你说股权分置方案会是怎样的呢?”“我看不会只有一个方案。”在人大代表驻地,记者还听到两位全国人大代表在热烈讨论股权分置方案。一位代表说,上市公司差异大着呢。有的净资产收益率高,有的低,有的股权关系复杂,有的简单,不同的公司应当制定不同的方案。而且,为达到各方都接受的程度,按现在的执政理念,方案将是市场化的,不会是行政制定;是市场选择,不会是政府选择。政府要做的,可能是规定股权分置方案必须遵循的原则和程序。有人告诉记者,说这通话的代表有着金融监管部门的背景。不管有没有背景,我想,在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成为资本市场监管理念后,政府会妥善对待股权分置的。其实,从国有股减持方案的否决,到全流通的讨论,到股权分置概念的提出,就已经体现出监管部门抵制圈钱、保护公众股东利益的价值取向。
代表委员热议股权分置,显示出人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急迫心理。记者在两会上了解到,去年初“国九条”出台后,证券监管部门迅速组成了跨部门的专门小组来研究这一问题,并达成尊重市场规律、切实保护公众股东利益和有利于市场稳定等三个共识,目前正在做具体的工作。在这方面,市场还是要多一点宽容。一项基础性的制度缺陷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也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
|
|
【关闭窗口】
研究所简介
- 联系方法
- 招聘信息
- 帮助中心
- 意见反馈
- 加入收藏夹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版权所有
©1999-2003